发布时间:2021-07-29 浏览:353 次
为解决风电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和相对集中开发与维持电网运行稳定的矛盾,江苏能源监管办于2019 年12 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新能源并网消纳有关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7〕1701 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7〕67 号)等文件精神,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配置一定比例的电源侧储能设施,支持储能项目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推动储能系统与新能源协调运行,进一步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拟实施“配套储能设施项目”。据了解这是江苏省第一个海上风电项目的“配套储能设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