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连云港港赣榆港区201#泊位扩建工程顺利通过省厅安全条件审查

发布时间:2024-03-13 浏览:558 次

热烈庆祝连云港港赣榆港区201#泊位扩建工程

顺利通过省厅安全条件审查

202438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在南京市投资大厦23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连云港港赣榆港区201#泊位扩建工程安全条件审查报告》专家咨询会。省厅港口处、行政审批处、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工可编制单位)、江苏中信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和相关人员,会议邀请了邹隆涛、曹宏生、李军、顾邦忠、郭前刚等5人组成专家组,邹隆涛任组长。

与会专家和代表在会前现场踏勘和现场观看无人机拍摄视频的基础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的介绍,报告编制单位对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和审查,评审组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符合《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论证结论可信;《安全预评价报告》符合《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JTS/T108-1-2019)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评价结论可信。专家组建议通过连云港港赣榆港区201#泊位扩建工程安全条件审查

2023年,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2318号)。根据该文件精神,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拟投资36484万元人民币,对201~204泊位进行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本项目为201#泊位扩建工程。

省市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本项目,对本项目如何履行法定手续进行了多次辅导,保证了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议上,与会主管部门代表对报告进行了高度肯定,同时表示:本项目为全省危险品码头扩建工作做了有益的探索,对全省危险品码头扩建审批做了很好的典范,扩建时要“以新带老”,消除安全隐患并提档升级。

会议现场照片

返回上一页
搜索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