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11 浏览:243 次
2018年3月21日,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在连云港市组织召开了《连云港港旗台液体散货区公共配套设施工程(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连云港港口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单位)、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连云港港口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单位)、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连云港港口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单位)江苏中信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评价机构)等单位的代表和应邀专家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及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运营单位对工程建设及试运行情况的介绍,听取了评价机构对《报告》编制情况的介绍,在查看现场的基础上,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意见:连云港港旗台液体散货区公共配套设施工程(一期)建设基本符合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要求,安全设施配备较为完善,现场安全管理较为规范。《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适当,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存在部位和场所分析较准确,评价内容较全面,评价单元划分合理,评价方法可行,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评价结论可信。《报告》的编制基本基本符合《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评价机构应根据专家和代表意见完成《报告》修改后,同意通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