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29 浏览:283 次
2019年1月4日,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四期码头工程(1#泊位)通航安全核查会议在靖江召开。会议由泰州海事局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张家港海事局、靖江市港口管理局、靖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靖江新天地港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泰康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质监单位泰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报告编制单位江苏中信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代表和特邀专家。
专家专家和代表对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对《报告》进行了审阅,听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情况的介绍,形成核查意见如下: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四期码头工程(1#泊位)按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基本符合江苏海事局《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四期码头工程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海许可【2011】49号)、《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四期码头平面布置方案调整有关事项的复函》(苏海事函【2013】395号)和《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四期码头工程1#泊位种类变更有关事项的复函》(苏海事函【2018】153号)的相关要求,基本落实了通航安全评估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原则通过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四期码头工程(1#泊位)通航安全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