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06 浏览:443 次
2019年1月4日,《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一期(起步)工程(陆域罐区)改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条件审查咨询会在连云港市召开。应邀专家、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连云港港口集团、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可研编制单位)、江苏中信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评价机构)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审查会。
专家专家和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该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基本符合《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第27号)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论证结论可信。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基本符合《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JTS/T170-2-2012)及《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指南》的要求,评价结论可信。经修改后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可作为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依据之一。专家组建议通过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一期(起步)工程(陆域罐区)改扩建工程安全条件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