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9 浏览:371 次
2019年4月9日,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泰州港泰兴港区液体化工码头新增物料品种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南京瑞迪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和南京扬子石油化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上海宝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中信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评价机构)的代表和应邀专家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听取了评价机构对《报告》对报告编制情况的介绍,并查看了现场,经认真评审讨论,形成意见如下:《报告》采用的评价依据较充分,对项目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较准确,评价单元划分合理,评价方法可行,评价内容较全面,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专家组认为本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做到了“三同时”,基本符合安全设施专项验收的条件,现场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同意该项目通过安全设施专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