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6 浏览:367 次
2020年11月4日,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南京市组织召开《盐城港大丰港区三期通用码头3#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盐城海事局、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江苏中信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5人。这是审批权限下放后,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一个审批项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海域海岛处来现场进行了业务指导。
与会专家、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建设情况的介绍和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主要论证内容的汇报,经讨论和质询,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报告完善后可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用海的依据。